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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发现“未婚夫”已婚!姑娘起诉,法院:侵犯一般人格权!

来源:浙江省高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2-31

网络邂逅,甜蜜恋爱又怀孕,姑娘小倩本以为自己遇到了一场命中注定缘分……但正当她准备与“未婚夫”步入婚姻殿堂时,却发现对方其实是个已婚男!彻底失望的姑娘做完人流后来到法院起诉,“我要他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支付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近日,长兴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男方的过错行为侵犯了女方的一般人格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小倩和阿俊在贴吧邂逅,阿俊对小倩表示,自己单身没有家室。在网络接触中,两人感情迅速升温。不久后,年轻的小倩从上海赶到长兴,与网友阿俊“奔现”,之后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小倩还留在长兴,与阿俊开始了同居生活。


没过多久,小倩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她还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满心欢喜筹备结婚时,却遭遇了晴天霹雳。


无意间,小倩发现了阿俊与其他女子的聊天记录。两人的日常聊天中,都以“老公”“老婆”相称。那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阿俊的妻子。


小倩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未婚夫”竟是已婚男!


面对质问,阿俊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已婚并且有两个孩子的事实。


“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小三’了。”从网络相识到怀孕、筹备结婚的短短几个月,小倩感觉自己被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未婚夫”早已有了家室,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小倩万念俱灰。但阿俊却继续哄骗她,称自己已经离婚,两个小孩与“前妻”一人一个,自己可以与小倩结婚。


但这都是谎言。在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后,年轻的小倩彻底意识到她与阿俊结婚无望。2019年7月14日,她从长兴回到上海,断绝了与阿俊的关系,并选择做了人流手术。


事情发生以后,阿俊曾向小倩出示承诺书,承诺支付小倩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药费。但之后小倩多次催要,阿俊却一直选择逃避。


身心遭受巨大打击的小倩,于是向长兴法院提起诉讼。


但阿俊表示,双方是婚外恋情关系,双方的行为应属社会道德评价的范畴,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其次,小倩与其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小倩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女性,有权对自己的性权利作出处分。再者,他认为双方的关系是婚外情关系,不存在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承诺书中该部分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他认为小倩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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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长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阿俊向原告小倩书面赔礼道歉;向原告小倩支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1.5万余元,并向小倩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一:男方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女方人格权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在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共51个条文,对于人的生命、身体、姓名、肖像、隐私等人格权以及人死后享有的人格利益做出了规定,此外,还规定“除本编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均体现了我国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


本案中,男方与女方在交往过程中,男方的隐瞒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将女方视为平等的、具有人格尊严的民事主体进行对待。作为一名已经有儿女的已婚男士,隐瞒自身已经结婚的事实,在女方发现其已婚事实后,仍欺骗女方表示已经离婚,致使女方在男方的欺骗和隐瞒下,处分了自己的性权利由此导致的人工流产结果必然致使女方的身心受到伤害


男方的欺骗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不仅耽误了女方的青春,使其承受情感背叛分手的痛苦,同时还让她错误地处分了自己的生育权,遭受了怀孕流产的身体伤害,其过错行为侵犯了女方的一般人格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二:男方是否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自然人因人格尊严权遭受非法侵害,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人格利益,受害人亦有权以侵权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男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予以酌定为30000元。



法官提醒


恋爱不只有甜蜜,随着网络社交方式的越来越多元化,陌生人互相认识、发展成恋人关系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其中不乏被恋爱欺诈、骗财骗色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人还停留在你情我愿、考察不周的认识阶段,对于人格权的法律认识不足。很多当事人或碍于隐私,或不知此项权益,明明受到侵害却不知道依法维权。法官提醒:如果受到欺骗,要注意保留对方声称自己单身的等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在出现纠纷时可作为证据进行维权。同时,男女双方应在诚实守信、遵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交往,否则感情问题变成侵权纠纷,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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